旅行保险理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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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费用
      
       在前往德国之前,莫先生购买了我们公司的捷悦国际旅行保险计划,保险期为10月1日到10月21日。10月13日20:30分左右,莫先生更在德国,突然出现发烧头痛的现象,以及右腰剧烈疼痛的症状,随即入院治疗。他在医院做了B超,拍片等检查之后,医生的诊断是莫先生患了膀胱炎。

      10月14日,莫先生立即与我们取得了联系,在初步了解了情况之后,我们立刻向位于德国的分支机构告知了莫先生的具体情况并希望取得他们的即时帮助。德国的分支机构派专人赶到了莫先生所入住的医院了解了情况并对病情进行判断,经过中德双方医生的共同商讨之后,我们为莫先生提供了5,000欧元的医疗费用担保额度,使得治疗顺利进行,最终另莫先生康复出院。我们本次救助偿付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合共1,775.05欧元,相当于人民币18,263元。
      
      
     行李延误
      
       2006年8月,被保险人王女士搭乘飞机前往美国,到达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取得自己的托运行李,最终证实延误了74个小时后才收到航空公司托运来的行李。根据我们尊悦国际旅行保险计划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将承担被保险人抵达国外第一个目的地而未能在12个小时内取回托运行李时被保险人购买生活必须用品的合理开支(且限额赔偿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该案例理赔过程中王女士提供的行李延误期间其购买的各项生活必需品的发票显示共计497.85美元,出去由王女士从航空公司方获得的70美元补偿意外,我们赔偿其剩余差额共计为USD497.85-USD70=USD427.85,相当于人民币3,370.76元。
      
      
     个人钱财及证件丢失
      
       2008年2月,被保险人谭小姐在希腊雅典入住市中心的酒店,在酒店大堂等待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不留神丢掉了一直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包内有谭小姐的护照、飞机票、中国公民身份证、工作证、数码照相机、Ipod mp3一台、现金(600美元、3,000港币、3,000人民币)以及此行购物的退税单。事发后谭小姐在当地立即报警但最终未能找回失物及钱财。该意外事件的发生给谭小姐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诸多的麻烦,回国后谭小姐向我司提出了理赔。根据我司卓悦黄金国际旅行保险计划条款内的相关规定以及该按键的实际情况,我公司最后的理赔结果为以下几点:
      数码相机和MP3均属于贵重物品,我们将赔付其人民币2,500元;支付人民币2,000元作为现金丢失的补偿。至于因护照、机票等旅行证件被盗而发生的重置证件费用、交通费用等,共计赔付人民币1,505.27元。三项合计赔付人民币共6,005.27元。